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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:【档案】->【生命周期】->【商品转供应商】

一、商品转供应商 - 功能说明

用于更改商品所关联供应商信息。

(1)待转商品当前库存必须为0(购销转购销除外)
(2)转换过程禁止总、分处理发生业务,如果当天发生业务数据以变更的新经营方式为准
(3)待转商品如存在门店约定供应商,则不能转为联营|自产经营方式供应商
(4)商品转为联营、扣率代销,必须输入扣率
(5)商品转为联营供应方式时,被转商品默认改为”不管理库存”
(6)商品转为购销、代销、扣率代销、自产经营方式,被转商品默认改为”管理库存”
(7)当前供应商(代销、扣率代销、联营),不存在未对账结算数据

最后编辑: 商云|智选  文档更新时间: 2024-09-20 17:13   作者:商云|智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