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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:【档案】->【生命周期】->【供应商转经营方式】

一、供应商转经营方式 - 功能说明

用于供应商更改经营方式,其供应商下的所有商品会一起变更经营方式。

(1)待转商品当前库存必须为0
(2)转换过程禁止总、分处理发生业务,如果当天发生业务数据以变更的新经营方式为准
(3)经营方式转为联营、扣率代销,必须输入扣率
(4)商品转为联营、扣率代销,必须输入扣率
(5)商品转为联营供应方式时,被转商品默认改为”不管理库存”
(6)商品转为购销、代销、扣率代销、自产经营方式,被转商品默认改为”管理库存”
(7)当前经营方式(代销、扣率代销、联营),不存在未对账结算数据

最后编辑: 商云|智选  文档更新时间: 2024-11-22 14:42   作者:商云|智选